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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日期:2010/10/31 浏览次数:15998

  (二)质监机构应建立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专用信息库,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对其从业情况进行全面的信用评价。

  (三)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变更,需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提出申请,经项目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擅自离岗或同时任职于两家及以上工地试验室,均视为违规行为,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予以扣分。

  (四)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很差的,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五)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结果小于等于70分的,其授权负责人两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附件:1.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2.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

  3.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