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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第三期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理论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作者:admin 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10154

关于做好2017年第三期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理论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桂建培〔2017〕67号

各有关单位、各考生: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13〕11号)、《关于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人〔2013〕95号)和《关于印发<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考试(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建培〔2016〕3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11月组织2017年第三期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8~19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

项目

考试时间

11月18日

上午

见证取样类一(101-106)、

室内环境类(701)

9:30-12:00

下午

地基基础类(201-204)、

建筑附属物类(401)

14:30-16:30

11月19日

上午

见证取样类二(108-111、113)、钢结构工程检测类(601)

9:30-12:00

下午

主体结构类(301-304)、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501)

14:30-16:30

(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明的地点为准。

(三)原则上每位考生报考岗位项目数量每半天考试时间不超过5项,考生可自愿选择性报考。

二、考试项目安排

本次考试的检测项目见下表:

考试

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一)

101

砼、砂浆试块,钢材,砖、砌块物理性能

102

水泥,砂,石,掺合料

103

配合比(砼、砂浆),外加剂

104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

105

土工、稳定类土

106

防水材料

(二)

108

土工合成材料

109

市政构件

110

管材管件

111

化学分析

113

建筑涂料(腻子、涂料)

201

地基、基桩承载力检测(静载荷试验法)

202

基桩完整性检测(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钻芯法)

203

基桩承载力检测(高应变法)

204

锚杆(索)、土钉检测

301

结构性能检测(回弹法、钻芯法、钢筋保护厚度和间距)

302

变形观测

303

建筑门窗检测

304

结构粘结强度、锚栓和植筋抗拔力

建筑物附 属类

401

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501

建筑幕墙工程

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601

钢结构工程

室内环境类

701

室内环境类(环境污染性检测、土壤氡、材料放射性)

三、报考条件及流程

(一)报考条件

1.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中从事质量检测工作半年以上,尚未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并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人员。

2.原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现需要增加相应检测项目资格的在职检测人员。

以上人员须经过理论考试合格后再参加实操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10月25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

2.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11月6日~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考资格审查确认地点: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第三教室(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楼,从五象大酒店大堂进入)。

(三)报考人员在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报考考生需提供《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报名表》纸质版(盖单位公章)1份;居民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社保证明(最近三个月)的复印件各1份(现场审核原件);已持有《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仅需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审核原件)。

(四)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须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证明与原件相同方为有效。

(五)本次报考要求通过检测企业身份认证锁报名。请各企业在资格审核期间指定专人将本单位各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收齐并初审,并且打印《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理论考试汇总表》,选派代表1人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

四、考试费用及相关缴费要求

(一)考试费共50元/人·门。

(二)缴费要求

1、报考考生在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自愿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17年11月6日上午10∶00~11月9日下午17∶00。
    2、网络缴费时请考生通过企业锁自愿进行,不收取现金。缴费成功后不予退款,请谨慎缴费,转账时务必核对信息无误后再确认操作。

3、我中心按转账单位名称、门数、金额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发票,不予变更开具其他单位名称及内容。

4、票据领取:(1)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领取票据;(2)票据领取时间:缴费后请于2017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办理;(3)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3楼2323室(联系电话:0771-2366751);(4)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和网络缴费程序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或网络缴费,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人员由单位统一于2017年11月14日上午9︰00~11月17日上午12︰00止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在11月17日12︰00前完成准考证打印。

六、考试纪律要求

(一)考试使用单人单桌标准考场;

(二)考试以纸笔闭卷作答方式进行,要求考生使用考试指定用笔作答;

(三)考生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及各项要求,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凡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者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者,2年内均不再安排其参加检测人员考试。

(四)本次考试将启用人脸识别系统检录考生身份,考生接受人脸识别系统检录即视为入场,凡在人脸识别系统检录中发现冒名顶替者即记为替考。

七、成绩管理

理论考试合格其成绩可滚动保留一期(次)。即理论考试合格,实操考核不合格,下期(次)可直接报名参加实操考核,无须参加理论考试。逾期不参加实操考核或已参加但仍未合格的考生,需重新参加理论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通过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网站公布。

八、联系方式

系统报名及审核问题咨询电话:0771-5583251。

附件:网络报名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2017年10月12日   

附件

网络报名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网络报名操作流程

1.登录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http://www.gxcic.net/gxzczx/);

2.点击系统快速登录中的“培训考试”图标;

3.请使用“企业身份认证锁”登录系统。

4.进入广西住建厅网上办事大厅后,选择主页左边的“企业信息”,点击“企业人员维护”新增报考人员信息。信息输入完毕后选择主页左边的“培训考试”,点击“检测人员考试”查看现有的报名计划信息,点击当前报名计划中的“报名”图标进入报名。

5.提交考生报考信息后打印考生《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报名表》。

二、注意事项

1.没有“企业身份认证锁”的企业可点击网址(http://www.gxcic.net/other/Reg.aspx)进入网上预约,填写相关资料,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办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电子件,联系电话:0771-2260122。

2.各企业要认真填写、校核考生报名信息数据,报名数据一经提交,企业无法修改任何数据。

3.考生导入照片容量大小为30 KB,后缀名为jpg类型的图片文件

4.参加资格审核后登陆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审核状态显示已通过审核即表示审核合格。缴费后登陆系统查看缴费状态,缴费状态显示已缴费即表示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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