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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
来源:中国铁路总公司 作者:admin 日期:2018/1/23 浏览次数:21417

附件1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选定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金和设备资产均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检测用房面积不少于1200m2。检测人员总数不少于3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5人、工程师不少于10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且从事检测工作年限不少于8年。

3.通过计量认证,计量认证中有铁路行业参数和标准。

4.具有国家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试验检测资质。

⒌ 近三年有三个以上铁路大中型项目或同类工程项目的检测业绩,无不良记录。

6. 除单独具备四电检测专项的检测机构外;检测能力必须具备混凝土及原材料专项,同时至少具备1个其他专项。

7. 对于隶属于施工、监理及设计单位的检测机构,每个集团公司、设计院、监理公司等只优选1家检测机构进入名录。

二、专项要求

检测机构可根据企业业务专长和具备资质情况,自行决定申请以下至少两项(单独申请四电专项除外)监督检测资格:

1.混凝土及原材料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应包括主要耐久性试验项目;建设检测资质具有见证取样检测专项)

2.岩土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至少具有填料类别判识的相关检测、压实系数、K30EVd等参数)

3.基桩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至少具有低应变、超声波、高应变、静载等参数;建设检测资质具有地基基础专项;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人员至少1人;具有3项及以上该专项检测业绩,以及从事该专项检测工作满3年)

4.隧道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至少具有二衬厚度、钢筋及钢架布置、二衬背后脱空等参数;具有3项及以上该专项检测业绩,以及从事该专项检测工作满3年)

5.轨道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具有3项及以上该专项检测业绩,以及从事该专项检测工作满3年)

6.“四电”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具有3项及以上该专项检测业绩,以及从事该专项检测工作满3年)

⒎ 钢结构专项(计量认证中具有相关参数;建设检测资质具有钢结构专项;具有3项及以上该专项检测业绩,以及从事该专项检测工作满3年)

附件2

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

申 报 材 料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检测机构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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