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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admin 日期:2019/10/30 浏览次数:39127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 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强对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注册计量师管理权责,促进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等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原注册计量师资格制度基础上,制定了《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提高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全国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验、测试等计量技术工作(以下简称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设置注册计量师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据计量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需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后,方可从事规定范围内的计量技术工作。 其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 第四条 注册计量师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 一级注册计量师英文译为 Level 1 Certified Metrology Engineer,二级注册计量师英文译为 Level 2 Certified Metrology Engineer。 第五条 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拟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 上一条:新建南玉铁路初步设计获批复...下一条:岑溪至大新公路(玉林经横县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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