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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见证取样类)岗位实操培训班的预通知
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作者:admin 日期:2015/5/25 浏览次数:9918
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批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见证取样类)岗位实操培训班的预通知 桂建培〔2015〕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5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桂建人〔2014〕106号)精神,为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业务水平,经研究,拟定于2015年5月中旬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见证取样类)岗位实操培训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中从事质量检测工作半年以上,尚未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并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人员(其中:109项混凝土掺合料报考条件:应先具有水泥上岗资格;110项混凝土外加剂报考条件:应先具有砂石、混凝土配合比上岗资格)。 (二)原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现需要增加相应检测项目资格的在职检测人员。 以上人员须经过实际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后再参加理论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 二、培训、考核方式及培训项目 培训采用脱产培训的方式进行,实际操作培训结束组织实际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名单公布的已合格人员拟定于六月份再另行通知安排理论培训及组织闭卷考试。 本期培训开展的检测项目培训见下表:
三、预报名时间和地址 需要参加培训的单位请于 四、实际操作培训和考核安排 实际操作培训和考核时间及人员根据各培训单位报到先后顺序安排批次,请培训单位确定具体联系人并保持电话畅通。 五、实操培训费用 实操培训及考核按项目进行收费,每个项目培训费(含教材资料费54元、考试考务费50元、培训费96元、实训操作费90元)为290元/人,委托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代收,要求在报到时一并交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的考核大纲(附件2)可在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gxcic.net/gxjcxh/),请各学员自行下载打印,并根据要求提前自习,做好考试(考核)准备。 (二)请实训机构严格按培训考核大纲和考核标准的要求,认真组织实际操作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学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实操培训及理论考试(考核)。理论培训报到时,须提交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未取得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证书的学员在报到时交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四)联系方式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联系人:牟光林,联系电话:0771-5512971;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联系人:万利立,联系电话:0771-5595077。 附件1: 附件2: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 2015年5月7日 上一条: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标准的烧结多...下一条:关于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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